Page 58 - 電路板季刊第88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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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6 環安衛專欄 電路板設備安全指引確效機制
法消除的危害或無法以本質安全設計措 ʬeཥ༩ؐண௪τΌܸˏ-ᆽ
施充分降低之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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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7 失效-
6.1 印刷電路板產業之電路板設備安全
機械設備之功能故障或無法操作。
指引-確效機制由工安協會製作與修
「失效」與「故障」的區別在於,「失 訂,經台灣電路板協會標準委員會審
效」是一次事件,「故障」是一種狀
核通過後公布並施行。執行流程參考
態。
如圖1所示。
5.8 系列型式-
6.2 申請人資格:
(1)製程用途相同,例如烘烤、鍍金、除 國內產製印刷電路板之機械設備產
膠渣、鍍銅、顯影、蝕刻、剝膜等。
製者或委託產製者。
如設備為多用途,刪減用途則視為同
一系列形式,但刪減部分不得影響安 6.3 確效申請文件:
全功能。 應檢附確效申請書(附錄A)、確效技
術文件(附錄B)、確效符合聲明書(附錄C)
(2)機構與基本設計相同,例如外觀、主
體材質、操作位置、部品零件等。 以及確效申請人應遵守事項(附錄D)。
6.4 確效申請:
(3)僅影響產品製程品質(與安全無關) ,
例如控制螢幕大小、pH值監測計等。 台灣電路板協會受理廠商申請產
品確效並提供確效申請文件。申請廠商
圖1.確效作業流程圖

